11月26日,哈尔科夫学院党总支开展党员“十不准、十严禁”承诺书签署仪式,并进行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学院全体党员参加签署仪式并认真学习。
签署仪式上,党总支副书记马珺强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落实“十不准、十严禁”内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共同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教学、科研和育人氛围。
签署仪式结束后,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总支副书记马珺详细解读了《处分规定》《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处分种类,违法违纪及其适用范围,着重强调了学术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同时强调,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要明晰责任意识、筑牢规矩意识,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廉洁自律、潜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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