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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科夫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哈尔科夫学院     作者 : 郁吉玲     时间 : 2022-09-29

位同学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通知, 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与条件

1.本科生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

2.本科生校级荣誉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

3.本科生校级寝室荣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

4.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励学奖学金等。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评定办法。

5.本科生院级奖学金:优良学风奖、思想道德奖、体育先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申请条件认真参照《哈尔科夫学院学生单项积极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

二、申请办法与具体安排

1.以上各类校院级奖学金、荣誉具体名额根据学院学生人数分配,详见附件2

2.校级奖学金、荣誉申请需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3,未发起线上申请,将无法参与评选。要求:材料填写规范,认真仔细阅读附件3在上传附件时,把所有佐证材料按申请理由顺序汇总好放在一个word里,上传一个word即可,可加快审核进度;点击提交申请前,务必自行核对完所有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撤回修改

3.院级奖学金申请需提交申请表、申请佐证材料至各班评奖评优小组处,各组整理汇总将申请表、申请佐证材料与汇总表(见附件4、5)纸质版材料10月8日下午16时前交至学院学工办恕园3号楼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方式统一10月8日下午16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0210175@hznu.edu.cn,文件以“2022学院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未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班评奖评优小组处,将无法参与评选。

4.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评选:9月29日10月8中午12:30

2)学院审核:9月30—10月13

3)学校审核:10月8—17日

三、相关要求

1.学院10月13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面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

2.校级奖学金: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 1 项单项奖学金,已获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冲突、可兼得(除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如校级已获文体活动奖或道德风尚奖,院级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先进个人不兼得),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2院级奖学金

附件1 哈尔科夫学院学生单项积极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各奖项名额表

附件3 校级奖学金申请-线上系统功能说明书

附件4 哈尔科夫学院单项积极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 哈尔科夫学院单项积极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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