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通知, 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与条件
1.本科生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
2.本科生校级荣誉: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
3.本科生校级寝室荣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
二、申请办法与具体安排
1.以上各类校级奖学金、荣誉具体名额根据学院学生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2.校级奖学金、荣誉申请需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2),未发起线上申请,将无法参与评选。要求:材料填写规范,在上传附件时,把所有佐证材料按申请理由顺序汇总好放在一个word里,同时上传附件3;在点击提交申请前,务必自行核对完所有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撤回修改。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学生将无法参与申请、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学生申请及评选:10月20日—10月23日上午9:30。
1.申报同学需对个人申报材料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项上交材料无误。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后,面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
2.校级奖学金: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1 项单项奖学金,已获经亨颐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
附件3:2023年哈尔科夫学院申报校设奖学金、各项荣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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