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认定,通过学院评审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推荐结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反映,反映信息应实事求是。
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电子邮件:20210175@hznu.edu.cn。
杭州师范大学哈尔科夫学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