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生院级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与条件
本科生院级奖学金:优良学风奖、科研创新奖、思想道德奖、体育先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申请条件认真参照《哈尔科夫学院学生单项积极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2023)》(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
二、申请办法与具体安排
院级奖学金申请需个人于11月8日下午17时前提交申请表、申请佐证材料至各班综测工作小组处,各班级工作小组整理、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申请佐证材料与汇总表(见附件2、3)电子材料以压缩包方式统一于11月11日晚20时前交至学院生活部部长吴纪锟处(邮箱地址:w1213119083@qq.com,文件以“2023院级奖学金+班级名称”命名)。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班综测工作小组处,将无法参与评选。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评选各环节。
1.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
2.说明: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冲突、可兼得(除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如校级已获文体活动奖或道德风尚奖,院级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先进个人不兼得),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2项院级奖学金。个人荣誉可兼得,不超过2项。个人奖学金不可兼得,一人发放1项。所有奖励金额为奖励基数,具体金额由奖励系数确定;奖励系数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可支配奖金总数进行测定,系数最大为1,具体奖励金额=奖励基数*奖励系数。
哈尔科夫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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