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哈尔科夫学院学生单项积极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2023)》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综测小组评审、学院审核,通过学院评审小组研究讨论决定,评选结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反映,反映信息应实事求是。
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电子邮件:20210175@hznu.edu.cn。
杭州师范大学哈尔科夫学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