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复核,重点关注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结束之后,仍需要学校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群体,通过学院评审小组研究讨论决定,评审结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反映,反映信息应实事求是。
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电子邮件:20210175@hznu.edu.cn。
杭州师范大学哈尔科夫学院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