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为2025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哈尔科夫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办法(修订2024)》(附件1),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0%。一般在院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拟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规定的条件推荐,具体学院评选细则见《哈尔科夫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实施办法(修订2024)》《哈尔科夫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2024)》(附件4),同步提交《哈尔科夫学院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积分申报表》(附件5),并根据申请表顺序在word中依次附上支撑材料。
三、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和择优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拟推荐该生为省级/校级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教程见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831/tag/zcdh 纸质证明可自助彩色打印。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本次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2.《哈尔科夫学院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积分申报表》(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6)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稿以“班级+学号+姓名”打包同时发送至各班团支书邮箱及院学习部邮箱2872688408@qq.com,纸质材料同步交院学工办郁老师处。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0月15日中午12时。
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
附件3. 2024届哈尔科夫学院本科省优、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4.哈尔科夫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2024)
哈尔科夫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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