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培养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哈尔科夫学院关于2021级(2025届)专业实习的通知

来源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哈尔科夫学院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24-10-12

2021级同学: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我院2021级地信(中外合作)、应化(中外合作)、高分子(中外合作)共6个班167人将进入实习阶段,专业实习时间为16周。现将实习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实习时间具体安排

本届专业实习将安排两个时间段:

  第一时间段:自2024年11月 25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累计满16周。

  第二时间段:考研结束起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满16周。

第二时间段仅供有专业课程安排或考研的同学选择,待实习单位落实后提交实习协议复印件或者《杭州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实习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附上准考证

2. 注意事项:

      (1)积极联系实习单位,在2025年1月10日前,上交盖有公司印章的《联系函》(企业附件1,校内附件2)纸质稿,由各班班长或学委收齐后交到学院教务科恕园4-204。实习开始时间按回执签订日期开始算

      (2)  实习期间,认真填写《学生专业实习记录本》,每周至少2篇,每篇不少于300字,实习结束填写《学生专业实习总结表》(附件3)并附学生个人实习总结(附件4)。

      (3)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实习企业,若需变更请提前填写《实习更换申请表》(附件5),经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专业负责人审核同意之后才能更换,并补交新的《联系函》。

      (4)    成绩评定:首先由企业初评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将成绩填写在《学生专业实习总结表》上,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实习带队老师(地信专业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化、高分子专业为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单位考核成绩、实习记录、实习报告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总评成绩采用“五级制”,各实习小组优秀成绩的比率不超过25%。同时根据实习成绩推选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实习学生总人数的10%。

3. 实习结束上交材料:

 (1  《杭州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总结表》(附件3)(企业盖章有效),一式两份。

 (2)学生个人实习总结(附件4),一式两份,附在《学生专业实习总结表》后,字数不少于1000字,要求用A4纸打印。

 (3)《学生专业实习记录本》,请各班委于10月31日前到恕园4-204统一领取发放。

 (4)第一时间段实习材料上交时间3月16日之前;第二时间段实习材料上交时间4月30日前。

附件3、附件4,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存学生档案,务必认真填写。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实习联系函(企业)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回执单(校内)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总结表

       附件4:专业实习个人总结模板

       附件5:实习更换申请表



哈尔科夫学院教务科

2024年10月10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版权所有 © 2021 杭州师范大学哈尔科夫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