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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科夫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哈尔科夫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4-09-25

各位同学: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通知, 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与条件

1.本科生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学〔2023〕67号等文件要求。

2.本科生校级荣誉: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22〕25号)文件要求。

3.本科生校级寝室荣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申请条件认真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

二、申请办法与具体安排

1.以上各类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具体名额根据学院学生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

2.校级奖学金、校级各类荣誉称号申请需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具体操作和使用说明见附件2),未发起线上申请,将无法参与评选。要求:材料填写规范,将申请材料汇总上传附件,在上传附件时,把所有佐证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按申请理由顺序汇总好放在一个word里;在点击提交申请前,务必自行核对完所有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撤回修改。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学生将无法参与申请、评选。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学生申请:9月25日—9月29日晚21:00。

三、相关要求

申报同学需对个人申报材料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项申请材料无误。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后,面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28867125。

附件1:学院各等级奖项统计表

附件2:评奖评优功能说明书

杭州师范大学哈尔科夫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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